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培养未来企业家和卓越商科人才,推进学校一流商科建设,经2025年3月5日学校第6次校长办公会和4月9日第8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成立企业家商学院,作为上海大学内设二级机构,与上海经济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企业家商学院相关人员的党组织和人事关系挂靠上海经济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6日下午,上海大学企业家商学院在延长校区科技楼817室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大学企业家商学院理事会章程》(草案),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康乃尔集团董事长宋治平为上海大学企业家商学院院长。随后,聂清理事长宣布聘任文件,并代表上海大学与宋治平院长签署聘任协议,为其颁发聘书、授予印章。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大学企业家商学院理事会章程》的通知-企业商学院发文2025-4号文(盖章扫描版).pdf